了解医保 共享健康
近年来,青岛市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已经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参保人群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待遇水平稳中有升,实实在在减轻了老百姓看病就医负担。
医保待遇起付标准
即参保人在医保费用支付前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和1000元。同时为减轻参保人负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并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门诊大病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和住院负担一个起付标准。需多次住院,政策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门诊大病制度
用于参保人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目前我市共有56个病种纳入门诊大病范围。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下表比例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实行联网结算。
可办理19种门诊大病
我院为二级医院,可办理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慢性胃炎;甲状腺炎;恶性肿瘤;帕金森氏病;干燥综合征;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并肾病共19种大病。
2024年门诊直接报销新政策
自2024年2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青岛静康中医肾脏病医院门诊就诊产生的费用,可以直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覆盖人群
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无需定点签约,即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报销标准
2024年,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年度内符合医保统筹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800元,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加计算。
青岛静康中医肾脏病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60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年度限额7000元。职工门诊慢特病的保障待遇保持不变。
报销范围
门诊统筹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或累计起付线)。
全额自费项目、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自负部分以及美容、生殖、生育、工伤、健康体检、第三方责任等,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就诊及报销方式
因院内临时卡(就诊卡)无法进行门诊统筹费用报销,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患者本人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或身份证并主动出示,告知接诊医师您的职工医保身份。
接诊医师会将职工医保门诊患者的医嘱开具在“门诊统筹”页面,请您不要自费交费。您可通过手机选择“医保支付(仅限本人)”进行门诊统筹报销,也可持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或身份证缴费报销。